活動首頁
 
參加資格:
凡擁有.tw網域名稱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(不分年齡)均可參加,並於評審時分為學生組、社會組兩類。

參賽類別:
學生組:凡符合參加資格,並擁有中華民國境內研究所(含)以下單位在學學生資格參賽者,得以個人名義報名學生組。
社會組:凡符合參加資格,並未擁有中華民國境內研究所(含)以下單位在學學生資格,得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社會組。

作品內容:
以台灣之美為主題,分鄉土文化、自然生態、觀光資源、地方史蹟、環境保護五大主題方向,其作品內容應包含:
1. 凡擁有.tw網域名稱之中華民國國民(不限年齡)均可參加,並分學生組、社會組兩類。
2. 完整網站內容:含首頁、網站內頁一頁以上。
3. 自我作品文字簡介150-250字或網站架構企劃書(不限字數、Word格式)。

參加辦法:
1. 報名時間: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零時起至十月五日零時整
2. 報名方式:活動採網路報名與e-mail報名方式,並詳細填寫以下資料:
  A. 真實參賽者資料:包括中文真實姓名、電子信箱、聯絡電話、行動電話、分組類別。
  B. 作品網址與首頁圖檔(300x250pixels、20k以內)。
  C. 網站簡介150-250字或網站架構企劃書(不限字數、Word格式)。

評審機構:
評審採專家評選制度,將敬邀指導單位、主辦單位及資訊、文化、美術設計等各界專業人士共同評選。

評審規章:
依據章程之精神及規定進行評審。總分為一百分,配分依據如下:
1. 設計美學藝術性,包括色彩、設計等。佔總評分25%。
2. 內容主題密切性,包括是否符合"台灣之美"主題性,及能否清楚表現鄉土文化、自然生態、觀光資源、地方史蹟、環境保護五大方向。佔總分25%。
3. 網站內涵完整性,包括根據參賽網站架構設計之四大內涵:本土性、便利性、安全性、穩定性為評審準則。佔總評分25%。
5. 創意獨特性,包括原創性、獨特性亦會列入評審參考範圍內。佔總評分25%。

版權:
1. 主辦單位擁有獲獎網站作品的圖像之使用及出版權。
2. 參選作品使用之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,如屬「引用」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(請附授權證明);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,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
遵守及注意事項:
1. 參賽作品以原創為主,切勿抄襲他人作品。
2. 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以往曾獲獎項之作品來參賽。
3. 參賽作品提交報名時必須符合章程內規定之內容,惟作品之格式並無規範。
4. 無論格式為何,作品均須擁有.tw網域名稱,且於參賽前已上載完成。
5. 未入選作品之文稿恕不退回,請自行備份。
6. 作品請先架設上傳至網路完成,評審時以點選即可直接觀看操作為準。

備註:
1. 本章程倘有未完善之處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及保留最後解釋權。